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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耳他(Malta),位于南欧的共和制国家,有“地中海心脏”,“欧洲的乡村”之称“。马耳他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以服务业和金融业为主。马耳他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其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完备,实行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及退休保险制。

马耳他社会企业

 

马耳他的“社会企业”起源于许多世纪以前,它们的根在天主教教堂和其他信仰组织的慈善活动中。天主教教会是给孤儿、年轻单身母亲提供庇护所、社会住房、基本教育,以及为老弱病残提供短期住宿方面的开创者。在当地教会,乐队俱乐部运营了数十年,它的存在在中世纪也可以找到其根源,只是自1948年马耳他建立福利国家以来国家才开始补助这些活动,因此非政府组织和志愿组织在马耳他起到了关键作用。

马耳他的许多社会企业是从志愿运动中产生的,它们积极参与到马耳他的社会福祉事业中,这些当然包括不同价值背景和使命的不同组织,但总体来看,这些组织雇佣了一大批全职或兼职的人员,它们的运营是受到大量志愿者支持的,所针对的领域和范畴主要在于商业企业不感兴趣,但对整个社会人群的福祉必需的部分。

马耳他社会企业发展还在起步阶段。促进社会经济的运动在马耳他近年来需要对社区不利部门和社会人群的更多支持情况下其重要性在不断增加。创立社会企业的迫切性在几年前已经开始,由投入社会企业类型活动的大的志愿部门组织、推动,它被看作是除了给社区整体提供服务外的一种有效应对社会排斥和促进当地发展的方式。

 

一、社会企业立法

马耳他目前没有专门的立法或法律框架针对社会企业,它主要使用社会经济概念。社会经济指的经济的第三部门,它由合作社、互助组织、志愿组织和社会企业组成。它是一个在经济中提供产品和服务支持的领域,在这些部门,利润追求不是组织的主要动力。

马耳他到目前为止没有社会企业的正式定义或政策框架,但是财政、经济和投资部确定了一个工作定义。该工作定义是:

一家社会企业是一家以社会目标为首要的事业(business),它的主要盈余将为其社会目标再投入到其事业或社区之中,而不是受到其股东和所有者的最大化利润需求推动。

马耳他政府目前正在拟定《社会企业法》。该法已经在各部门协商完毕,协商结果已经公布。

在这个法律中规定,社会企业组织(或社会目的组织)是持续经营的商业实体,其中主要不同是其要达到的社会目标和其运营依附于“非营利”情景中,它们的基于价值的管理结构目标和商业动机保证它们可以自我持续,不需要外在资源实现其使命。这使得它们特别适合组成公私伙伴关系和管理第三部门内公共资助倡议或项目。而且,法律新增一个“社会目的公司”(Social Purpose Company)新法律形式。2016年4月,马耳他经济部与家庭和社会团结部共同签署备忘录推进《社会企业法》

协商好的社会企业法律规定:

(一)、社会企业法律形式

新的社会企业倾向于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法下注册。但对已注册为其他法律形式的公司,也可以不改变法律形式,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注册为社会企业。

政府想规定一些指标供现有愿意作为社会企业运营的组织去达到,并授予社会企业标志,它将建立在《公司法》下,由公司注册处长监管。

目前,大多数马耳他社会企业属于《志愿组织法》管辖。因为一家志愿组织一般是在其规章里规定排除赢利目的,排除促进私人利益,不给创始人和股东以收入、资本或财产,而该法律没有排除进行产生收入活动的可能性。

另外一些社会企业是在《合作社会法》管辖之下,因为其作为特定社会目的的组织有可能创立社会合作社。大多数合作社甚至在进行社会性质活动时,也一般会赢利。目前正在讨论将社会合作社单独立项,修改这一法律。

(二)、社会目的公司

拟议中的法律的第2条规定,“社会目的”指有利于社区的目的,可以包括:

1)促进教育,包括体育和运动;

2)促进健康;

3)促进社会和社区,包括对不利人群或残疾人的整合;

4)推进文化、艺术和自然遗产;

5)促进环境保护和改善,包括保护动物;

6)促进人权、冲突解决、民主和和解;

7)减缓贫穷、痛苦和苦难和其他人道主义需求,或任何根据本法规章由部长确定的其他目的。

法律明确,社会目的不得包括政治目的,如为促进一个政党或政党代表无论是在地方、全国或国际上的利益,或者寻求或反对法律变化或政府政策或决定,除非该法律或政府政策或决定直接关系到社会目的取得。

(三)、社会企业定义

拟议中的法律第3条规定社会企业在本法生效后作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社会企业监管人处注册,其建立是为了:

进行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其活动本身体现的社区利益的社会目的的交易活动,或者进行额外的将不利人群或残疾人整合进劳动力市场的社会目的的交易活动。

拟议中的法律第4条第1款强调社会企业公司应考虑:

在进行主要为实现社会目的的交易活动时,至少其全部收入的70%来自这些交易活动,或者:在进行将不利人群或残疾人整合进劳动力市场的交易活动时,雇佣的员工中不论职位如何,其中不少于30%的员工是不利人群或残疾人。

其中,不利人群工人和残疾工人的定义如下:

不利人群工人被定义为属于得不到协助就有困难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一类人,他们符合以下至少一类标准:

1)任何人年龄25岁以下,或完成全日制教育两年内,之前没有过第一份正规的带薪工作;

2)任何进入或在欧洲社区的流动工人或成为欧洲社区居民的求职者;

3)任何少数民族成员或需要进行语言培训、职业培训或工作经历来提高其得到稳定就业前景的人;

4)任何想要工作或再工作,但已经离开工作或教育至少两年的人,特别是他或她是为了处理好其工作和家庭生活而放弃工作的情况;

5)任何照顾孩子或孩子们的单身成人;

6)任何没有获得高中文凭或等值文凭的,没有工作或失去了工作的人;

7)任何年满50岁,没有工作或失去工作的人;

8)任何长期失业者,即任何25周岁以下的人在前16个月中失业12个月,或前8个月中失业6个月;

9)任何按国家法律被认定为的吸毒者;

10)任何在监狱服刑或其他法律惩罚后还没有获得过第一份正式带薪工作的人;

残疾工人是:按国家法律被认定为残疾人,或已经被认定为有严重的身体的、精神的或心理疾病的人。

(四)、社会企业收入和股权管理

拟议中法律第5条规定社会企业:利润分配标准为10%;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增强公司股权/资产基础,或用于其他由部长规定的或由监管者在指南中确定的目的;工资和开销将保持在可接受水平内;志愿工人不能超过公司总人数的50%。

(五)、社会企业的监管人功能

拟议中法律的第五部分规定社会企业设立监管人,其功能规定如下:

一是促进者,他将:

1)给社会企业公司提供根据本法注册有关利益和责任的信息;

2)给社会企业公司个人提供信息和指南,包括进行志愿工作,更好取得它们所服务的目标,以及发挥好作用;

3)给部长在立法和政策上提出支持社会企业部门建议;

4)支持政府、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和由国家控制的实体进行准备和审查支持社会企业公司和总的社会企业的政策,以及:

5)促进社会企业部门,发展社会企业与政府合作,社会企业间合作。

一是培养社会企业家和帮助建立新社会企业。在这方面,监管人可以做:

1)确定可以吸引资金和产生商业可持续性的“社会目的”工程;

2)支持人力资源发展结构培养有毅力的社会创业家,使他们达到建立社会企业的目标;

3)促进与公私利益相关者的一系列融资计划发展;

4)帮助建立激励计划包,以持续支持这个部门发展,使社会企业模式成为可以追求的可信选择;

5)为这些企业发展,促进对潜在社会创业家在良好治理和风险管理技术方面的教育,以及;

6)促进公私伙伴关系参与进社会企业。

 

二、社会企业组织形式

迄今为止,在马耳他,主要是非政府组织、志愿部门组织和合作社承担社会企业职能。马耳他的社会企业最普遍的组织形式是合作社、协会、基金会和志愿组织(协会和基金会也是志愿组织的一部分)。

拟议中的《社会企业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企业公司不由国家控制,志愿组织无论是否在《志愿组织法》下注册,以及属于教会背景基金会和基督教实体都不符合社会企业注册要求,但这并不排斥它们在社会企业中持股。

一项2012年有关非政府组织和合作社领域研究表明,马耳他有大约750家组织有潜力实现社会企业功能。750家中,有394家为志愿组织,236家体育俱乐部,63家乐队俱乐部和57家合作社,年度雇佣4387人,产值约6800万欧元。志愿人群240000人,大约85.37%的组织将提供服务作为主要“经济”活动,但绝大部分(62.5%)并不为其服务收费,依靠捐款维持生存。在管理方面,83.92%的绝大多数建有帐户,几乎所有这些组织(99.15%)将它们的利润再投入组织中。没有组织分配全部利润。

 

三、社会企业获得的政府支持

在公共政策支持方面,没有专门设置的支持社会企业公共资助计划,欧盟社会基金在发展马耳他社会企业概念方面起了一定作用,马耳他也缺乏专门针对社会企业的社会投资市场。

马耳他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志愿组织和合作社有些支持结构。

非政府组织基金(政府管理基金)2013年提供330万欧元支持在社区进行项目的志愿组织(主要在社会、健康和人道领域)。

好事业基金(Good Causes Fund)——之前为彩票基金——也是政府管理,提供基金给社会、健康和人道、体育和文化领域组织,支持上至5万欧元的项目。

社区金库基金(Community Chest Fund)每年提供200万欧元基金。组织和个人都可以申请(主要在社会、健康和人道领域)。

小倡议支持计划(Small Initiatives Support Scheme)——由马耳他志愿部门委员会管理,针对小项目和小组织,为它们建网站,或开会提供支持。

挪威基金提供强化公民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平贡献、民主和可持续发展基金,五年来已经支持50万欧元。

政府将与其机构采取行动将社会企业纳入激励计划中,给予资助金和补助,根据其拟定的治理和监管框架给予社会企业首要考虑。
与马耳他金融服务局和马耳他股票交易所一起介入创立一个为社会企业股票调控市场/或次级上市交易,以及通过税收减免支持购买此类股票。还有社会风险投资和社会公司风投(Social Corporate Venturing)。
金融支持方面,在银行社区(Banking Community)和国家间建立一个论坛,通过它形成一个框架,社会企业能由此获得金融工具和缓解金融风险,这将有助于其获得金融支持,减少这些组织融资成本。
目前在阻碍马耳他社会企业发展方面,主要问题在于缺乏立法框架,这限制了对社会企业的商业和金融支持;而缺乏公共政策支持创新也使许多马耳他组织面临可持续性和规模化障碍。

 

四、总结

马耳他的社会企业立法已经协商完毕,正在走立法程序。可以预计,马耳他在社会企业立法完成以后,社会企业会有一个大的发展。马耳他在社会企业立法中设立社会企业的监管人,他既作为社会企业的促进人,又作为培养社会企业家和帮助建立新社会企业责任人,这个社会企业发展的制度设计必将有利于马耳他社会企业尽快走上正轨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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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ndependent.com.mt/articles/2016-04-09/local-news/Ministers-Cardona-and-Farrugia-sign-a-Memorandum-of-Understanding-related-to-Social-Enterprise-Act-6736156054

参考文献

Deguara Farrugia Advocates & APS Consult Limited(2011):Social Enterprise Sector,Report of a study commissioned by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the Economy and Investment Executive Summary.

Deguara Farrugia Advocates & APS Consult Limited.(2012):Social Enterprise Project Report – Final Report.

European Commission. (2014)A Map of Social Enterprises and Their Eco-systems in Europe Country Report: Malta.

European Commission. (2014)A Map of Social Enterprises and Their Eco-systems in Europe Country Report: Mal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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