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社会企业
1.政策背景
拉脱维亚被认为是欧盟最穷的国家。面临着高失业率(尤其在社会敏感群体中)和贫困风险。与此同时该国的财政资源不足以解决其所面临的社会经济问题并且慈善组织的资金有限。社会企业成为解决拉脱维亚社会经济问题的重要机制。社会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创造社会资产,自给自足并且保证财务的可持续性。但在拉脱维亚,社会企业的概念非常新并且处于不发达的发展阶段。社会企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影响其发展的关键因素是拉脱维亚没有关于社会企业的法律和体制框架。因此,构建特定的社会企业法律框架是破解拉脱维亚社会企业发展难题的重要举措。2014年10月30日,内阁部长批准了在拉脱维亚推进社会企业机会。为了确定合适的激励政策,社会福利部计划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欧盟基金业务计划“成长与就业”的项目试点。试点结束后,社会福利部与金融、经济、环境保护和区域发展部必须向内阁部长提交一份关于社会创业立法的法律草案。
2.政策层级与架构
随着欧盟社会商业计划的实施,拉脱维亚政府意识到这一计划在解决诸如失业、收入不平均和贫困等社会经济问题方面的巨大潜力,近期开始着力发展社会企业的法律框架和政策。政府希望发展出社会企业的定义,以圈定适合的组织作为公共支持的对象。自此,社会福利部在定义拉脱维亚社会企业过程中扮演了领导角色。2013年2月,该部门组织了第一场有关社会企业定义的讨论会议,2013年工作组向内阁提交了一份关于社会企业家精神的非正式报告。根据这份报告,工作组被授权准备另外一份关于社会企业的报告。
拉脱维亚目前没有特定的社会企业法律框架,拉脱维亚社会企业主要包括协会与基金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形式。因此,现有法律主要针对个别形式的社会企业,而没有统一的社会企业法律文本。例如,针对协会和基金会的法律主要有《协会与基金会法》(2014)、《公益组织法》(2004),针对合作社的有《合作社法》(1998),针对企业的有《商业法》(2002)然而,政府正在为社会企业法律框架建立通路。2014年,福利部协同财政部、经济部和司法部向内阁提交一份法律框架的文件。这份文件的内容包括:社会企业需要登记并在公司法下获得一个特定的身份、关于最低受薪员工的人数要求、资产锁定、财务刺激。
目前为止,拉脱维亚还没有面向社会企业的财务刺激策略。一些激励都是依托于企业法律形式而不是其社会目的。非营利组织是社会企业的普遍选择。然而,这些组织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经济活动,并从属于其非营利目标。
如果获取利润的活动成为非营利组织的主要活动,组织必须注册一个独立的公司,并将其活动区分为两个法律实体,否则将面临被国家税务处罚的风险。
如果不考虑法律形式,拉脱维亚存在一种特定的社会企业设计,许多组织在单独目标下建立了两个独立的法律实体:一家参与公共利益活动的协会或基金会,主要用于接受捐赠或补助;以及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经济活动。应该注意到,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享受捐赠的税收抵免或其他针对非营利组织的融资工具。
3.社会企业范围
相对于社会企业,政策制定者、学者和其他的利益相关者更普遍使用社会企业家精神(social entrepreneurship)的概念,尽管它在实践中与社会企业相关。在公共话语中,人们也时常使用社会商业(social business)的概念。社会企业家精神的概念由社会企业的先锋—Otrā elpa首次引入拉脱维亚。Otrā elpa是一家由理想伙伴基金(Partners in Ideas Fund)和MAMMU共同运营的慈善商店。在2012年,一项由SOROS基金会资助的研究开启了关于拉脱维亚有关社会企业和社会企业家精神的讨论。该报告建议社会企业的定义应该建立在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EMES网络和欧盟的社会企业定义基础上。它描述社会企业家精神作为“企业家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目的在于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提供利润给所有者的过程”。根据这一定义,社会企业是一个公司,个体交易者,自我雇佣者,农民或者合作社:其目标是通过生产可测量的、实用的公共利益来解决社会问题,重新投资其利润到社会目标之中;通过法律允许的商业模式组织活动;治理和所有权建立在民主和参与原则之上①。
2013年春,拉脱维亚政府建立了一个工作组定义和发展处社会企业的法律框架,以便于明确定义,加强专门政策的设计和执行。当时,这项法案期望于2014年年底出台。社会福利部(Ministry of Welfare)建立的工作组将社会企业重新定义为:
——社会目标:企业的目标是解决重要的社会问题;
——经济活动:商品和服务是可持续提供的;
——利润再投资:利润投资于社会目标的实现,企业扩张或储蓄基金;
——参与治理:利益相关者参与组织治理。
拉脱维亚社会企业主要有协会与基金会、合作社、合法商业等主要形式。
(1)协会和基金会
协会与基金会部分对应于社会企业的性质和标准,它们都是非营利组织、利润分配机制符合社会企业的标准、决策民主、如果获得公益组织地位则可享受税收减免。但是法律只允许协会与基金会以附属形式开展经济活动。然而,开展经济活动恰好是确定社会企业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开展经济活动利于长期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由于受到经济活动的限制,协会和基金会不适于获得社会企业地位。
(2)合作社
在拉脱维亚,如果合作社按照社会企业的经营原则进行利润分配,则可以合作社原则运营(如果合作社社员是社会敏感群体中的残障人士,则利润可以在社员中分配)。
(3)合法商业形式
如果合法商业符合社会企业的标准,则可将合法商业视为社会企业。获得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新企业家的支持、获得欧盟对商业项目的财政支持、进驻企业孵化器等支持机会,是社会企业选择合法商业形式的主要考虑因素。
4.主管部门
由于法律形式和定义尚在探讨之中,因此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管理社会企业。为制定拉脱维亚社会企业政策框架而设立的工作组主要包括以下政府部门:社会福利部、文化部、社会整合部、环境部、保护和区域发展部、国家就业机构、财政部以及经济部。
5.政策支持内容
由于拉脱维亚尚未制定特定的法律框架,除资金、咨询服务以外社会企业不能得到特殊的支持。因此,社会企业与传统商业享受相同的支持机制。
(1)战略规划
在政策层面上,社会企业概念只被纳入到战略政策文件中,“拉脱维亚2030年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2014-2020年拉脱维亚国家发展计划”,将社会企业定位为98个促进“体面劳动”的活动之一。在实践层面,拉脱维亚国家发展计划2014-2020中围绕“体面就业”(decent work)的战略目标设立了不同形式的社会企业公共支持项目。
(2)税收优惠
在拉脱维亚,如果社会企业符合微型企业条件,则其可适用微型企业税率。
(3)社会投资
里加与瑞典银行合作,为企业家提供多达75%的融资。该资助可用于技术和许可证获取,会计和法律咨询服务支付,网站开发,培训员工和其他人员等费用。在里加注册的初创企业的最大补助金约为11,000欧元。该计划自2009年以来一直运行,截至2012年底,该计划已经支持了84位企业家超过50万欧元的资金。另外Brigāde计划,对艺术和文化领域中可持续的、有创意的社会创业,旨在解决社会问题并促进社区发展的企业家和企业进行支持。该计划帮助企业家和企业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
拉脱维亚有一些支持社会创业的基金,例如“社会创业发展基金”和开放社会基金(前身为拉脱维亚索罗斯基金会)。欧洲社会基金也为社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但由于缺乏认证,社会企业无法证明其身份,所以较难获得欧洲社会基金的资助。
(4)能力建设
为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拉脱维亚投资开发署与欧洲区域发展基金建立了名为“拉脱维亚企业孵化器”项目。该项目旨在培育有竞争力的社会企业,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商业环境和咨询服务。到2014年,拉脱维亚已经建立了23家企业孵化器 。
在拉脱维亚,咨询服务由协会和教育机构提供。社会创新中心旨在传播知识,促进国际和国家经验交流,建立社会创新网络,从而加强社会可持续发展。位于里加的Centre for Public Policy PROVIDUS、Social Innovation Centre (SIC)、Social Entrepreneurship Development Foundations三家组织通过信息共享、学习、网络等方式促进社会企业的启动和发展。例如PROVIDUS在拉脱维亚推广社会创业理念。该协会对社会创业进行了大量研究,诸如“拉脱维亚社会创业之路”和“社会企业——拉脱维亚非政府组织”,并提供咨询和社会创业培训。另外,一些高等教育机构也提供有关社会创业的学习课程。例如,拉脱维亚的高等教育机构拉脱维亚基督教学院,开设针对社会事业管理的工商管理硕士课程。
6.规范监管
如上文所述,社会企业在拉脱维亚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发展还不够成熟。社会企业缺乏政府的支持,没有特定的法律框架,同时也缺少社会企业认证机制。目前,该国并未出台特定的规范措施监管社会企业。
7.政策影响
拉脱维亚面临着贫困、失业等经济社会问题,政府财政收入无法给予社会企业更多的资金支持。社会企业也面临着知识与信息沟通不畅、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纵使社会企业面临着资金、与私人部门竞争、缺乏知识和信息等挑战②,但缺乏政府的支持是影响社会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③。由于缺乏特定的法律框架和认证机制,导致社会企业面临较为尴尬的位置。一方面,不是所有的社会企业都是公司形式,导致了非公司制社会企业无法享受传统企业的优惠待遇。另一方面,面临国外基金资助时,拉托维亚社会企业无法证明其身份,阻碍了其获得国外资助的可能性。因此,将社会企业纳入法律法规中是拉脱维亚社会企业发展的切实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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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European Commission A Map of Social Enterprises and Their Eco-systems in Europe Country Report: Latvia[R].London, 2014.
② Hynes, B. Growing the Social Enterprise-Issues and Challenges[J]. Social Enterprise Journal.2009,5(2):114-125.
③ Lāsma, D. The Legal Framework and Support for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Development in Latvia[J]. Latvian Christian Academy.2016,(4)235-245.